荷爾蒙治療

     提起乳癌之全身性治療,一般人刻板的印象就是化學治療,因為化學藥物可能產生嚴重的副作用,使許多患者視治療為畏途。其實除了化學治療外,荷爾蒙拮抗劑治療是另一種有效的選擇。

  荷爾蒙療法始自西元1896年,當時有一位醫師為三位局部嚴重潰爛之乳癌患者做了卵巢摘除手術達到了治療之效果,開啟了荷爾蒙療法之大門。隨著年代之進展,我們對於身體內分泌系統瞭解越來越清楚,荷爾蒙療法也因此不斷演進。

  荷爾蒙療法之先決條件是腫瘤細胞有雌性激素受體(Estrogen Receptor,以下簡稱ER)之表現,或是黃體素受體( Progesterone Receptor,以下簡稱PR)之表現,而且這些受體會在雌性激素之調節後刺激腫瘤生長。

  若一位患之腫瘤細胞同時有ER及PR之表現(ER+PR+),則其使用荷爾蒙治療得到緩解之機率約為75~80%;若只有ER表現沒有PR表現(ER+PR-),則緩解率約為25~30%;若只有PR表現沒有ER表現(ER-PR+),則約為40~45%;即使兩者均無表現(ER-PR-),仍有小於10%之病人可達到緩解。而根據兩項不同之研究顯示,大約有四分之三患者其腫瘤細胞有表現ER或PR,因此絕大部分之患者均有機會接受荷爾蒙療法。目前乳癌之荷爾蒙療法有兩大策略。

 1.策略一:降低身體中雌性激素之生成

  停經前之婦女,身體中雌性激素來源為以卵巢為主,此外腎上腺亦可藉由生成雄性激素再經由存在於肝臟、脂肪、肌肉及卵巢之芳香環酶(aromatase)轉變成雌性激素;停經後之婦女,血中之雌性激素完全來自腎上腺。

  停經前之婦女,體內之雌性激素乃由腦部下視丘分泌『性腺激素釋放素』,刺激腦下垂體分泌『性腺激素』,再刺激卵巢而生成,因此停經前之乳癌患者若是採用第一種治療策略,目前常用之方法包括以外科手術切除兩側卵巢,或是以內科藥物之方法,注射『類性腺激素釋放素』,使得腦下垂體在短時間內釋出所有的『性腺激素』,導致腦下垂體呈現衰竭狀態無法進一步分泌性腺激素,如此便無法刺激卵巢生成雌性激素。

  至於停經後之婦女則可以使用芳香環酶抑制劑,使得腎上腺生成之雄性激素無法轉變成雌性激素。由於停經前之婦女卵巢中有芳香環酶的存在,而此芳香環酶會受性腺激素之刺激而大量生成,所以停經前之婦女若單獨使用芳香環酶抑制劑並不會發揮治療效果,只有合併使用『類性腺激素釋放素』或在雙側卵巢切除術後使用才會產生療效。

  目前使用之芳香環酶抑制劑,包括有固醇類的Exemestan(Aromasin)諾曼癌素及非固醇類的Anastrazole(Arimidex)安美達和 Letrazole(Femara)復乳納。這三種藥物治療乳癌之效果一樣好,只是副作用不同,非固醇類藥物長期使用可能較易導致骨質疏鬆,固醇類藥物則可能導致水分積滯及水腫。

2.策略二:阻斷雌性激素與ER之結合(這種策略對於停經前後之婦女均適用)

  目前使用之藥物包括兩大類,一類為『選擇性ER調節劑』(簡稱SERM),一類為『 專一性ER抑制劑』。

  SERM包括有泰莫西芬(Tamoxifen)、Toremifene、Raloxifene、Droloxuifene…等等。在台灣用來治療乳癌之SERM有泰莫西芬及Toremifene,這兩種藥物作用機轉相同,效果及副作用亦差不多。Raloxifene最初被使用於預防骨質疏鬆症,後來被發現亦有預防乳癌之效果,但並未被使用來治療乳癌。由於泰莫西芬已在臨床上使用超過三十年,其療效及副作用十分清楚,目前可說是乳癌荷爾蒙之『黃金標準』,其可使用於治療轉移性乳癌,亦可用於手術後之輔助治療,以減少乳癌復發之機會。目前已證實若將泰莫西芬當作術後之輔助治療,五年是最佳之治療期程,使用少於或多於五年效果均不及五年。泰莫西芬甚至已被譽為有史以來最成功以及救治最多患者之抗癌藥物。

  不過,近年來泰莫西芬之地位受到芳香環酶抑制劑之挑戰,對於停經後轉移性乳癌病患而言,芳香環酶抑制劑與泰莫西芬效果一樣好,服用更方便,副作用少,但價格上仍以泰莫西芬佔優勢。對於術後之輔助治療,雖然目前已發現芳香環酶抑制劑效果比泰莫西芬更好,但長期服用後導致之副作用是否會抵消療效,則有待觀察。

  至於『專一性ER抑制劑』目前有Fulvestrant(Faslodex),已在美國上市,其為一種肌肉注射劑,一個月注射一次,其療效可與泰莫西芬比擬。

  除了上數述兩大策略之外,另有一些荷爾蒙療法具有療效但機轉卻不明確,這包括了高劑量雌性激素、高劑量黃體素及高劑量類固醇等。當所有治療均失敗後,這類治療不妨可以考慮使用。

  由於上述各種荷爾蒙療法之作用機轉不盡相同,故乳癌之荷爾蒙療法亦與化學治療相似,有第一線、第二線、第三線,甚至第四線之治療。有些患者在適當的荷爾蒙療法治療下,不但生命得以延長,生活之品質也維持很好,故只要乳癌患者在其病情沒有威脅到生命安全之狀況下,荷爾蒙療法應該是化學治療之外另一種值得考慮之選擇。

乳癌荷爾蒙治療

 

  1. 女性荷爾蒙會促進乳癌細胞生長,因此利用抗荷爾蒙藥物來阻斷其對乳癌細胞的刺激。
  2. 醫師會依荷爾蒙受體來決定是否採取荷爾蒙治療:
    • 荷爾蒙受體有:動情激素受體(Estrogen Receptor,ER)、黃體激素受體(Progesterone Receptor,PR)
    • 若乳癌細胞內含ER+、PR+,則荷爾蒙治療高達八成有效;但是,ER-則不適用荷爾蒙治療。
  3. 荷爾蒙治療藥物有:泰莫西芬(Tamoxifen)、芳香環酶抑制劑(Aromatase Inhibitors,AIs)、諾雷得 Goserelin(Zola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