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服務

說明服務

 1.協助基金會會務及活動進行。

 2.協助病友關懷服務。

 3.協助民眾防治宣導。

•培訓

 1.基本訓練:透過台北e大或相關單位之訓練課程,並獲得證書。

 2.特殊訓練:舉辦乳癌防治衛教或身心靈輔導之相關訓練課程。

 3.其他訓練:視志工專長,安排特定之訓練。

表揚鼓勵

 1.志工服務本會,且績效優良者,得頒發相關獎項。例如:服務滿

   一年以上表現良好之志工,頒給感謝狀。

 2.志工表現經本會評選事蹟優良者,得協助志工提報各項獎勵表揚。

 3.志工服務年資滿3年,且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得檢具

   證明文件,向社會局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