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乳癌傑出研究獎推選辦法

活動日期:2018/08/14 ~ 2018/10/15

財 團 法 人 乳 癌 防 治 基 金 會

乳癌傑出研究獎推選辦法

第一條:乳癌傑出研究獎之設立,旨在獎勵從事有關乳癌之基礎及臨床研究之優異表現者,以提高國內癌症醫學學術水準。

第二條:每年獲獎者乙名,研究獎助金新台幣三十萬元(內含稅)。凡於國內外從事乳癌基礎與臨床研究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得被推選為候選人,惟最近三年內曾榮獲性質相似之獎者,不可再得獎。本獎項當年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第三條:候選人之推選方式採:1.自我推薦;2.本會董事及監察人;3.國內學術研究機構或教授推薦。

第四條: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71015日截止,候選人應檢具下列相關資料:    

             1.推薦函(自我推薦者可免)申請

             2.個人履歷及主要研究內容的敘述

             3.最近三年代表著作及五年內相關性著作

第五條:本基金會延聘專家數名組成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董事長或本會董事擔任。

第六條:審查委員會之功能在推選出研究獎得主,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人選應向董事會報備。

第七條:乳癌研究傑出獎將在每年擇時頒獎,得獎人需於本會舉辦之學術研討會時發表研究成果。

第八條:投稿方式請將相關資料郵寄到財團法人乳癌防治基金會

       (1005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6巷7號1樓)或E-mail至breastcf20@gmail.com,

        資料寄送後,請電話連絡確認是否收到投稿(02-23924115#20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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