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癌細胞為什麼橫衝直撞,通行無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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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堅(台大醫院外科部主任) 一位正常成人體內約含有10兆個以上的細胞,這些細胞都有正常之分化、成長,增殖與凋亡之生命週期,整個過程中,有舊死新生之輪替,非常規律,並且發揮 其應有之正常功能。然而癌細胞就不照牌理出牌,非常刁蠻詭異,它有一特點,便是一旦分裂成長,便會失控,有如脫韁之馬,很難會自動停下來。如果癌細胞停留 在原來之器官或組織成長,叫做原發性腫瘤,如果轉移至他處器官或組織,就叫次發性轉移病灶。 在過去的觀念裡,癌細胞要在原發病灶長到一定之大小(有如種子在土壤中長大),才會隨著淋巴循環或血液循環,蔓延到局部淋巴結或身體之其他部位,但在今 年六月份之「自然」科學雜誌,有關癌轉移之綜論中,特別提到癌症之轉移,因癌症之各式種類而異,如頭、頸部之癌症,要等到淋巴轉移後才會遠處轉移。然而像 乳癌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病人,在還沒有淋巴轉移時已有遠處轉移了。特別最近基因醫學的進步,相關學者已有比較一致的看法,像乳癌在早期就可能視為一種全 身性的疾病。亦即在癌症之發展初期,各個癌細胞並非均質性,而其中有些癌細胞已有轉移他處之潛能。癌細胞在原發病灶,是經過多番之倍數遞增 (doublings),亦即由一個細胞變成二個,二個變成四個,如此增加,大約經過二十番之倍數遞增後,腫瘤已含有一百萬個惡性細胞;經過三十番後細胞 增至十億,腫瘤直徑約一公分,方才可以偵測出來。這些突變的細胞,可以在原發位置恣意侵襲、浸潤,有如螃蟹之走動,其侵蝕之方向捉摸不定,橫衝直撞,毫無 規則可循,逐漸坐大,最後破壞鄰近組織,干擾其應有之正常功能。 癌細胞除了侵犯鄰近組織外,原發症灶中有些細胞更是惡性重大,早已進行滲透,伺機轉移他處,會借助腫瘤附近較綿密之血管叢或淋巴管滲入,而轉移至局部淋 巴結或遠處器官,對病患本身而言,非常慘烈,往往致命,其轉移機轉,需經一連串之步驟,始能完成,其轉移需經如下幾個必要步驟: (一) 癌細胞藉由周邊組織之分泌物(paracrine),或由癌細胞本身分泌物(autocrine)供給營養漸次增殖、長大。 |










